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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將理順央地關系 分稅制或有重大調整
十三五將理順央地關系 分稅制或有重大調整第二順位房貸銀行
本報記者 胡坤 北京報道
遲遲未見動靜的中央和地方之間的財政體制改革,這次可能要動真格的瞭。
日前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再次重申:“調動各方面積極性,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上海財經大學教授朱為群認為,這意味著分稅制還將繼續面臨重大調整。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也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分稅制確實應該調整,但這次的改革不僅僅局限於分稅制,而是整個中央和地方關系的重大調整,是財政體制上的整體改革。
中國政法大學[微博]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則指出,這次《建議》中關於中央的地方財政關系的表述,幾乎完全是三中全會相關內容的重復,表明這一改革並沒有取得重大突破,甚至沒有達成共識。“財政體制的改革是財稅改革中最難的一塊。”他說。不過,他同時也指出,在“十三五”期間,財政體制改革應該會有實質性的推進。
繼續調整分稅制
《建議》中關於財稅改革的內容,全面延續瞭三中全會的決定,但也有所側重,比如《建議》重點突出瞭中央和地方之間的財政體制改革。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這部分表述中,關於央地關系的內容在字數上就占到瞭全部表述的約三分之一。
“這次主要是提出要改革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享體制。”朱為群表示,先解決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收入劃分,是破解央地財政體制難題更可行的切入口,因為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支出關系非常不明確,而收入關系則相對清晰,畢竟有分稅制做基礎,至少在稅收上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界限是清楚的。而隨著《建議》出臺,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收入關系將面臨重構,分稅制也將面臨重大的調整。
“分稅制已經實行20多年瞭,它的歷史功績是不容否定的。”劉劍文表示。不過他同時指出,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進行的,考慮的也主要是那個歷史階段的情況。
因而,針對分稅制的調整一直在進行當中。尤其是2004年以來,在保證中央和地方整體財政格局穩定的前提下,不少稅種都出現瞭結構性的調整。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稅制改革更是進一步提速,其中最為重要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已經臨近收官。
不過,劉劍文指出,這次的改革不僅僅隻是一個分稅制的改革,不僅僅隻涉及稅的問題,而是要在過去的基礎上做一個重新的調整,以理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劃分。“包括但絕不僅限於分稅制改革。”他認為這是一次涉及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的整車貸基隆仁愛車貸體改革。
“中央和地方財政體制的改革明顯滯後。”朱為群指出,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預算、稅制和央地關系這三大改革任務中,前兩者都有明顯的進展,比如新修訂的《預算法》已經於今年1月1日實施,營改增隻剩下瞭四個行業等,而央地財政關系的改革則“幾乎沒有動”。不過,他認為接下來這方面的改革應該會有所動作瞭。
“硬骨頭”
對於央地財政關系的改革,施正文略顯悲觀。
“《建議》中關於央地關系的表述,完全是三中全會決定的重申,這是一個很大的遺憾。”施正文指出,《建議》中關於財稅改革的文字雖少,但相比三中全會的決定有很多細化的地方,比如跨年度財政預算、綠色采購等等。但一到央地關系,文字立刻便和三中全會決定中的內容一模一樣瞭。
完全是重申而沒有任何細化,表明央地財政關系改革正處於一種很尷尬的困境之中,不僅在這兩年裡沒有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同時也表明決策層對於未來到底怎麼細化還沒有形成共識,而這也反映出央地財政體制改革的難度之大。
財政體制改革作為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深層次改革,涉及到中央和地方事權、支出責任的調整,而這些都是最根本的利益,從而使得這項改革成為財稅體制改革中最難啃的一塊“骨頭”。
施正文認為,央地財政體制改革的關鍵,是要明確中央和地方的事權。“所謂事權就是職責,就是中央幹什麼、地方幹什麼、幹這個需要多少錢,這些都要明確。”他告訴本報記者,事權的劃分是財政體制改革中最難的一塊,“甚至需要修改《憲法》來推動”。
對於《建議》中重申的“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業內專傢普遍表示認同,認為中央政府在司法、教育、醫療等方面的事權和支出責任應該得到強化。劉劍文認為,一直以來,中央的財權比較多,事權相對較少。如果適當加強中央的事權和支出責任,是對中央和地方關系的一種良性的調整。
當然,業內專傢普遍認為僅僅加強中央的事權和支出責任還遠遠不夠,而應該全面、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和支出責任。朱為群甚至指出,不僅要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劃分清楚事權和支出責任,地方各級政府之間也要劃分清楚。
朱為群指出,就收入而言,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劃分雖然不太合理,但至少有一個規則,而地方各級政府之間,幾乎連明面上的規則都沒有。雖然各界一直在關註地方財力困難,但其實省一級政府基本是不缺財力的,而除瞭少數一些發達地區外,“越往基層走越缺錢”。
在業內專傢看來,相對於其他財稅領域的改革來說,央地財政關系的改革要明顯滯後。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定下的財稅改革路線圖,到2020年我國要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施正文認為,中央和地方財政體制方面的改革到時不一定會完成,但應該會有實質性的推進。“央地財政關系的改革確實很難,但難也要改,改革永遠在路上。”朱為群最後說。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51107/002923702160.shtml
十三五將理順央地關系 分稅制或有重大調整
十三五將理順央地關系 分稅制或有重大調整第二順位房貸銀行
本報記者 胡坤 北京報道
遲遲未見動靜的中央和地方之間的財政體制改革,這次可能要動真格的瞭。
日前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再次重申:“調動各方面積極性,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上海財經大學教授朱為群認為,這意味著分稅制還將繼續面臨重大調整。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也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分稅制確實應該調整,但這次的改革不僅僅局限於分稅制,而是整個中央和地方關系的重大調整,是財政體制上的整體改革。
中國政法大學[微博]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則指出,這次《建議》中關於中央的地方財政關系的表述,幾乎完全是三中全會相關內容的重復,表明這一改革並沒有取得重大突破,甚至沒有達成共識。“財政體制的改革是財稅改革中最難的一塊。”他說。不過,他同時也指出,在“十三五”期間,財政體制改革應該會有實質性的推進。
繼續調整分稅制
《建議》中關於財稅改革的內容,全面延續瞭三中全會的決定,但也有所側重,比如《建議》重點突出瞭中央和地方之間的財政體制改革。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這部分表述中,關於央地關系的內容在字數上就占到瞭全部表述的約三分之一。
“這次主要是提出要改革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享體制。”朱為群表示,先解決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收入劃分,是破解央地財政體制難題更可行的切入口,因為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支出關系非常不明確,而收入關系則相對清晰,畢竟有分稅制做基礎,至少在稅收上中央和地方之間的界限是清楚的。而隨著《建議》出臺,中央和地方之間的收入關系將面臨重構,分稅制也將面臨重大的調整。
“分稅制已經實行20多年瞭,它的歷史功績是不容否定的。”劉劍文表示。不過他同時指出,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時進行的,考慮的也主要是那個歷史階段的情況。
因而,針對分稅制的調整一直在進行當中。尤其是2004年以來,在保證中央和地方整體財政格局穩定的前提下,不少稅種都出現瞭結構性的調整。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稅制改革更是進一步提速,其中最為重要的營業稅改增值稅已經臨近收官。
不過,劉劍文指出,這次的改革不僅僅隻是一個分稅制的改革,不僅僅隻涉及稅的問題,而是要在過去的基礎上做一個重新的調整,以理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劃分。“包括但絕不僅限於分稅制改革。”他認為這是一次涉及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的整車貸基隆仁愛車貸體改革。
“中央和地方財政體制的改革明顯滯後。”朱為群指出,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預算、稅制和央地關系這三大改革任務中,前兩者都有明顯的進展,比如新修訂的《預算法》已經於今年1月1日實施,營改增隻剩下瞭四個行業等,而央地財政關系的改革則“幾乎沒有動”。不過,他認為接下來這方面的改革應該會有所動作瞭。
“硬骨頭”
對於央地財政關系的改革,施正文略顯悲觀。
“《建議》中關於央地關系的表述,完全是三中全會決定的重申,這是一個很大的遺憾。”施正文指出,《建議》中關於財稅改革的文字雖少,但相比三中全會的決定有很多細化的地方,比如跨年度財政預算、綠色采購等等。但一到央地關系,文字立刻便和三中全會決定中的內容一模一樣瞭。
完全是重申而沒有任何細化,表明央地財政關系改革正處於一種很尷尬的困境之中,不僅在這兩年裡沒有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同時也表明決策層對於未來到底怎麼細化還沒有形成共識,而這也反映出央地財政體制改革的難度之大。
財政體制改革作為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深層次改革,涉及到中央和地方事權、支出責任的調整,而這些都是最根本的利益,從而使得這項改革成為財稅體制改革中最難啃的一塊“骨頭”。
施正文認為,央地財政體制改革的關鍵,是要明確中央和地方的事權。“所謂事權就是職責,就是中央幹什麼、地方幹什麼、幹這個需要多少錢,這些都要明確。”他告訴本報記者,事權的劃分是財政體制改革中最難的一塊,“甚至需要修改《憲法》來推動”。
對於《建議》中重申的“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接受本報記者采訪的業內專傢普遍表示認同,認為中央政府在司法、教育、醫療等方面的事權和支出責任應該得到強化。劉劍文認為,一直以來,中央的財權比較多,事權相對較少。如果適當加強中央的事權和支出責任,是對中央和地方關系的一種良性的調整。
當然,業內專傢普遍認為僅僅加強中央的事權和支出責任還遠遠不夠,而應該全面、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和支出責任。朱為群甚至指出,不僅要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劃分清楚事權和支出責任,地方各級政府之間也要劃分清楚。
朱為群指出,就收入而言,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劃分雖然不太合理,但至少有一個規則,而地方各級政府之間,幾乎連明面上的規則都沒有。雖然各界一直在關註地方財力困難,但其實省一級政府基本是不缺財力的,而除瞭少數一些發達地區外,“越往基層走越缺錢”。
在業內專傢看來,相對於其他財稅領域的改革來說,央地財政關系的改革要明顯滯後。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定下的財稅改革路線圖,到2020年我國要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施正文認為,中央和地方財政體制方面的改革到時不一定會完成,但應該會有實質性的推進。“央地財政關系的改革確實很難,但難也要改,改革永遠在路上。”朱為群最後說。
新聞來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51107/0029237021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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